更新时间:2017-04-08 点击次数:2226
一、除草剂分类
(一)、按除草剂的作用方式分类
1、选择性除草剂
除草剂在不同植物间具有选择性,即能毒害或杀死杂草而不伤害作物,甚至只毒杀某种杂草,而不损害作物和其他杂草,凡具有这种选择性作用的除草剂称为选择性除草剂。通俗地讲就是能用于某种作物、杀死其中的一部分杂草的除草剂。如精喹能用于花生、大豆、西红柿等阔叶作物田防除狗尾草等禾本科杂草,而不能用于玉米田,否则它会将玉米当成禾本科杂草杀死,它也不能杀死阔叶杂草。再如莠去津能用于玉米田防除阔叶杂草和部分禾本科杂草,而即使用量稍高也不伤害玉米。精喹和莠去津的这种性质就叫选择性。
但是选择性对用量是有要求的,如果提高莠去津的用量到一定程度,不仅可以轻易地杀死玉米,甚至可以杀死大片的灌木林。
2、灭生性除草剂
这种除草剂对植物缺乏选择性或选择性小,草苗不分,“见绿就杀”。灭生性除草剂能杀死所有植物,如百草枯见绿就杀,既不区分作物和杂草,也不区分杂草所属种类。再如前面所述的提高莠去津用量杀死灌木林,这时的莠去津就成了灭生性除草剂。
(二)、按使用方法分类
1、土壤处理剂
土壤处理剂也叫做苗前封闭剂,施用于土壤中,通过杂草的根、芽鞘或下胚轴等部位吸收而发挥除草作用,可防除未出土杂草,对已出土的杂草效果差一些,一般在作物播前、播后苗前或移栽前施用,如乙草胺、异丙甲草胺、氟乐灵等。
2、茎叶处理剂
指用于杂草苗后,施用在杂草茎叶上而起作用的除草剂,如精喹、烟嘧磺隆。
很多除草剂既可作为土壤处理剂也可作为茎叶处理剂,被称为土壤处理剂是因为它在土壤中的药效更强些,如氰草津,以根吸收为主,也可由茎叶吸收。
应该说明,这种分类中所讲的苗前苗后中的“苗”严格地讲是“杂草苗”,而不是“作物苗”。 “作物苗前”施用的不一定全是土壤处理剂,比如玉米田播后苗前为了杀死已经出苗的大草,可以喷施百草枯,这是在作茎叶处理而不是土壤处理;同样,“作物苗后”施用的也不一定全是茎叶处理剂,比如在玉米苗后早期施用莠去津,此时的莠去津仍多为杂草根部吸收,所以仍然应归为土壤处理剂。
(三)、按传导性能分类
按药剂在杂草体内传导性的差异,将其分为触杀型和传导型,触杀型造成的是外伤,药效表现迅速,但是当喷雾不匀时杂草会死而复生;传导型造成的是内伤,药效表现相对慢一些,但杂草所受的伤害不易恢复。
1、触杀型除草剂
这类除草剂与杂草接触后,只对接触部位起作用,而不能或很少在植物体内传导。这类除草剂在施用时要求尽量均匀。如百草枯,如果只覆盖了少量杂草叶面,其余的大量叶面仍能正常进行光合作用,杂草会表现出受害症状,受到一定程度的抑制,然后又慢慢恢复生长能力。
2、内吸传导型除草剂
这类除草剂在被杂草吸收后,能够在其体内传导,药剂能到达未着药部位,甚至传遍全株。如草甘膦,可以由杂草茎叶吸收,经传导到达其余的部位,甚至到达根部,而使杂草彻底死亡。
有的除草剂既可触杀,又可内吸,但会有一种方式是主要作用方式。比如虎威,可以触杀叶片,也可以被根吸收,但在应用中以触杀叶片为主。
与杂草的分类相同,上述分法应联系起来看待,如百草枯是触杀型灭生性茎叶处理剂,乙草胺是内吸传导型选择性土壤处理剂。
(四)按化学结构分类
对除草剂的化学结构分类法的了解,有助于详细了解除草剂除草的作用机制,对于除草剂运行过程中存在的各种问题的处理非常有帮助,有兴趣者可参阅有关书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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